Friday, September 26, 2008

in those days

自我出生至中四,我們一家是住在中環都爹利街 11 號四樓 55,56 號房,也就是未改建前的律敦治行。 我記得英文的寫法是 11, Duddel Street, Rm. 55, 56, Central. 電話是 226318。 那是母親事頭在中環租住的地方,我們其實是住在律敦治行的工人房,一間是廚房,一間是睡房。
母親的事頭叫伊雲史 (D. B. Evans),是孖士打的律師,伊雲史正式的住宅在石澳道 17 號,每年暑假,我們幾兄弟和姊都會在 17 號住上個多月。
當時住在律敦治行的英國人,有光頭佬、貓公和貓婆、拉祖,他們是伊雲史的同事和朋友。
那些事頭都叫我 ping-pong,據母親說,在我約兩歲時,光頭佬在 17 號的廚房看見我,便問工人我是誰人的孩子和叫甚麼名,由於家人喚我阿平,於是光頭佬便順口叫我 ping-pong,這就是 ping-pong 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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